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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受理机构:城北街道办事处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个人
设立依据: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7个 工作日内
受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再就业的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包括改制前为国有、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即关闭破产后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3、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4、城镇其他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5、失业6个月以上有抚养义务的单亲家庭、夫妻双失业的城镇其他登
记失业人员(失业期限以失业证发放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

办事程序及需提供材料:
1、户口所在地签章的《再 就业优惠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户口簿、身份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低保证(指享受低保失业人员)或单亲证明(指单亲失业人员)或结婚证(指夫妻双失业人员)或经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确认的《自谋职业证》、《失业证》等有效
凭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及
一寸免冠照片4张。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无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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