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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发放(2)
受理机构:城北街道办事处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个人
设立依据: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按规定上报
受理条件:
生活确有困难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计算年龄截止时间
至2007年底),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月收入达到当
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向户口所在社
区申报就业,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就业服务中心)认定并备案登记的。
办理流程:
办事程序及需提供材料:
1、《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灵活就业认定证明书;
4、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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